北京汽车解体厂主营:老旧机动车报废、车辆报废、旧车报废、机动车报废、汽车报废、汽车解体、补贴申请、号牌指标更新等工作。如有报废汽车需求请拨打专线;010-56019485

公司新闻

北京机动车报废年限有什么规定吗?

发布时间:2023-03-28 09:18:07


对于北京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的内容,很多人很困惑,一直在咨询小编什么是北京机动车报废年限,今天小编针对北京机动车报废年限的问题,梳理了以下内容,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。


北京机动车报废年限分别如下:

1、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
2、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3、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4、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
5、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6、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
7、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
8、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
9、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
10、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
11、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

注: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


北京汽车报废,北京汽车解体,北京车辆报废,北京报废解体,北京车辆解体,北京汽车解体厂,国三汽车报废补贴,汽车报废流程,北京市汽车解体厂:13611253318
相关文章
点我电话咨询:010-56019485